一.构件在运输或堆放时发生变形,出现死弯或缓弯.
产生原因
1、构件制作时因焊接产生变形,一般呈现缓弯;
2、运输过程中碰撞产生死弯;
3、堆放时,垫点不合理.
防治措施
1、制作时,注意焊接工艺及焊接顺序等;
2、尽量避免对构件的机械碰撞;
3合理设置垫点;
4、构件发生死弯变形,一般采用机械矫正法治理;
5、结构发生缓弯变形时,可采用氧乙炔火焰加热矫正.
二.构件拼装后全长扭曲超过允许值.

1、节点角钢或钢管不吻合,缝隙过大
2、拼装工艺不合理.
预防措施
1、节点处型钢不吻合,应用氧乙炔火焰烘烤或用杠杆加压方法调直,达到标准后,再进行拼装;
2、拼装构件一般应设拼装工作台,如在现场拼装,则应放在较坚硬的场地上用水平仪抄平.
三.构件起拱数值大于或小于设计数值.
产生原因
1、构件制作角度不准确,构件尺寸不符合要求;
2、起拱数值较小,拼装时易于忽视;
3、采取立拼或高空拼装,支顶点或支撑架受力不够.
防治措施
1、严格按照钢结构构件制作允许偏差进行检验;
2、在小拼装过程中,应严格控制累计偏差,注意采取措施消除焊接收缩量的影响;
3、钢屋架或钢梁拼装时应按规定起拱;
4、根据拼装构件重量,对支撑点或支撑架要经计算后确定.